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使用倡议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所有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作出以下倡议:
一、所获资助资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赠与他人或挪作他用。
二、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保证不进行高消费,如吸烟、酗酒、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
三、获得资助资金后,本人将更加刻苦学习,帮助同学,关心他人。
四、获得资助资金后,积极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
五、申请人如严重违反上述各条款之承诺,将主动退还已获得的资助资金,不再享受相关利益。
六、申请人积极响应以上自律倡议,并接受群众监督。